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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优秀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院各系、各班: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工程科技人才,加强我院的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十年发展规划纲要,经学生处研究,并报学院同意,决定评选2013——2014学年度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奖。本次评优共设“文明班集体”一项集体奖,“西城创业领袖奖”、“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三好学生”两项个人综合奖、“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单项竞赛奖”、“学习成绩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笃行奉献奖”、“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习进步奖”五项个人单项奖。具体评选办法请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和《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希望各系、各班高度重视,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认真地做好优秀集体以及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于12月17日前将《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汇总名单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kdcsxy-psy@foxmail.com;12月19日前将《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书面申请、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汇总名单表》顺序排列,报学生处综合办公室。
附件:1、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3、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4、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汇总表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2014年12月9日
附件1: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工程科技人才,加强我院的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 、评选条件
(一)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种实践能力训练;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四)热爱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维护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励的评选:
1.评定期内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或当年有重修、重考者;
2.评定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 评定期内所在寝室受三次及以上(含三次)通报批评者;
4.评定期内因各种原因休学者。
(六)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 参加国家级或省、市、校级科技类竞赛获奖者或实践能力训练表现突出者;
2. 非英语专业获得公共英语四级证书以上(包括四级)者;
3. 英语专业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者;
4. 非计算机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以上(包括二级)者;
5. 计算机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以上(包括三级)者;
二、 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组织
文明班集体
班集体有健全的工作制度,班集体活动丰富多彩;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连续两学期班级内无打架、考试作弊、偷窃等严重违纪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
1. 西城创业领袖奖
旨在选拔在专业学习、工程实践、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学生。申请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十项条件:
(1)在校期间所有科目均无不合格,本人及所在寝室均无违规违纪相关记录。
(2)必修课原始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曾获得国家奖学金、三好学生或学习成绩优秀一等奖。体育成绩达标,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任期内表现优异,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五四”表彰中优秀团干等校级荣誉称号。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校级及以上表彰。
(5)参加院级及以上创业培训合格或在院级及以上创业类比赛中获奖。
(6)文体活动中,获市(州)及以上奖励或校级一等奖。
(7)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四级、非英语专业通过公共英语四级;计算机专业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非计算机专业通过二级。
(8)参加特色辅修专业学习,并获得毕业证书。(11-13级以修读特色辅修专业为准)
(9)取得除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和驾照以外的其他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以继续教育中心认证为准)
(10)热爱集体,积极参与班级建设,所在班级获得“文明班集体”或“红旗团支部”等校级表彰。
评选年度符合条件学生需进行公开答辩,根据答辩结果决定;若无符合条件的学生,则从缺。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三好学生
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居班内前10%的学生。
(1)思想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诚实正直,遵纪守法,勇于和不良倾向作斗争,严格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素质测评80分以上;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刻苦钻研,独立思考,勇于探索,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早操、体育成绩80分以上。
3.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单项竞赛奖
奖励在全国大学生各类竞技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4.学习成绩优秀奖
奖励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5.优秀学生干部奖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需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全班排名在前50%以内,思想素质测评须80分以上;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积极肯干,能密切联系群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
(3)学生干部指:团支部、班委干部;团委干部、学院学生会、系学生会、团总支干部;学生社团(包括学院广播台、记者团)副会(团)长以上干部。
6. 笃行奉献奖
从优秀学生干部中由学院团委和各系根据名额推荐佼佼者,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决出4名获奖者。
7.学习进步奖
奖励在学习方面有突出进步,学习成绩在班级或同专业中的名次比上学年度有大幅度提高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习进步奖:
(1)学习成绩排名比上一测评学年进步10名以上(含10名),大二年级各班以大一两学期成绩作比较;
(2)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三、 评选比例和标准
学生个人奖励的比例和标准(见下表):
四 、评选基本依据
评选的基本依据是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或班级年度考核结果和各项学生奖励的评奖条件(详见附件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五 、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和总结,提交相关材料(均须原件,使用后退回学生本人);
(二)各辅导员在各班牵头,成立由辅导员为组长,一定比例学生干部、普通学生担任的 “班级评优、评奖推荐小组”,负责班级优秀单项奖、集体奖项的推荐工作;
(三)各系成立由系主任(或系主任助理)担任组长,系主任助理、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各辅导员为成员的“系评优、评奖评定小组”,负责对本系各班推荐的各类奖项进行审核和评定,并公示系评定结果(不得少于3天);
(四)学生处成立以处长为组长,副处长为副组长,学生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学生处评优、评奖评定小组”,对于各个系报送的须由学院审批的奖励项目集中进行审核,并公示初评定结果(不得少于3天);
(七)学院根据学生处的初评结果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批,张榜公布并行文表彰。
六 、奖励的实施
(一)学生奖励行文表彰后,由行文表彰的单位负责举行表彰会或发布会,所在系应在当学年将学生受到表彰的情况通知家长,学生受到的奖励均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获得奖励的学生都应该获得相应的证书或奖状,学生奖励的证书或奖状由行文表彰的单位负责颁发,由学院审批的学生奖励项目加盖学院公章,由系审批的学生奖励项目加盖系公章。
(三)学生奖励的奖(学)金发放时,各系先按表彰文件造名单,获奖学生签名并填入自己银行帐号后,凭表彰文件,以系为单位交领款单到财务室。
附件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一、优秀组织
先进班集体
早操出勤率(15%)+寝室卫生(15%)+学习成绩(60%) +工程能力(10%)+增减分
A、早操出勤率:按上一学年出勤率的排名平均划分为四档,依次基础分为95、90、85、80、75、70、65、60,再加上名次分(没有出操班级的早操出勤率按该班所在的系平均出勤率计算)。
B、寝室卫生:依据上一年度班级所有寝室的得分总和排名。计算方法与早操的计算方法相同。
C、学习成绩:依据上一年度该班及格率排名。计算方法与早操的计算方法相同。
D、工程能力训练:在集中技训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E、增减分:加分:各班在上一年度获得集体奖(不含文明寝室、运动会4*100、4*400)的,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2分;减分:班级成员在上一年度受到学院处分的,通报扣0.6分、警告扣0.8分、记过扣1分,按人次累计相加。
二、先进个人
1. 西城创业领袖奖
根据条件由各系审核后上报,由学院组织公开答辩。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三好学生
根据名额按综合测评排名为依据。
3.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单项竞赛奖
奖励在全国大学生各类竞技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4.学习成绩优秀奖
根据名额以智力素质排名为准,专升本进入本科学习第一年不参评。
5.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奖
根据名额按综合测评排名为依据。
6.优秀学生干部奖
A、学生会及团委干部: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评价30%+分管教师评价(30%)+学生处分管负责人评价(20%)+综合测评(20%)
B、系团学干部:系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评价30% +系辅导员评价(30%)+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评价(20%)+综合测评(20%)
C、校卫队:校卫队队长(30%)+保卫部负责人(50%)+学生处分管负责人(20%)D、班级干部:以综合测评排名,根据名额确定。
7.学习进步奖
A、以学习成绩分数为依据,根据进步名次排序和名额决定人选。
B、按照学习成绩排名比上一测评学年进步名次为依据(大二年级以该学年两期智力素质分对比,大二以上年级以学年智力素质分对比。